韓國現行商標法規主要基于2014年6月修訂的《商標法》,由“韓國知識產權局”統一負責管理商標事務;
韓國的商標注冊程序和中國一樣,也包括初步審查、實質審查、申請公告、異議申請以及注冊;
韓國商標“異議前置”程序:任何人可向審查員提交第三方審查意見,類似于異議申請,主要用于阻止該商標注冊。如果審查員認可第三方提交的信息,將對申請商標下發駁回通知,申請人需針對該駁回理由進行答復。但是該第三方審查意見只是參考信息,審查員沒有義務考慮該信息。然而,這是在商標公告之前阻止它注冊的有效方法。提交該審查意見不影響公告后的異議程序。
流程:
申請材料:
(1)申請人信息;
(2)商品或服務項目;
(3)商標圖樣(圖形商標和顏色商標,尺寸要求8乘以8厘米);
(4)委托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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